BY: 清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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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译:我?我没拿花生!!
By Nocturn~清流 from 安見閣(anseeing.com)
之前提到过如果来访者可能实施谋杀,美国的咨询师就可以不遵守保密协议的事。事实上,还有另一种情况下,咨询师可以不遵守保密协议,这就是如果来访者对未成年人造成了潜在可能威胁。美国法律对于未成年人具有某种过度保护倾向,比如14岁以前绝对不可以留孩子一个人在家(这一规定为保姆市场创造了大量商机,几乎每个美国女生上学时候都做过给人看孩子的打工)。当然,如果父母打孩子,社会机构马上就会来把孩子领走……电影《刮痧》里面演的就是这种情况产生的误解。某些美国人这方面的责任感强到不行,甚至有听过中国母亲在医院住院,父亲为了来看母亲把孩子留在家里,两人说话时候被隔壁床的美国人听到了,回家时候发现孩子已经被带走了……因为未成年人不能保护自己,美国就要全社会一起保护他们,而且基督教认为人性本恶,所以必须要有法律和制度的规范,美国社会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既现实又死板。
不过显然,让每一个孩子都不挨打只是美国撒克逊文化的理想,不管是在拉丁人还是非洲裔美国人的社区里,尤其是社会地位较低的社区中,由于各种外部和内部因素,父母打孩子甚至两代人对打都是有可能发生的。加上美国枪支管理的特点,家里人互相拿着枪晃晃着示威的案例也不是没有过。而这些人有相当一部分都是居无定所,你把孩子领走了,过两天爹妈都找不到了。更别提出现了坚信“打是亲、骂是爱”的亚裔美国人之后了。不打孩子怎么能管好?这在一些亚裔父母脑中简直无法想象,无法弥合的文化差异就这样出现了。
于是虽然根据职业道德要求,发现任何可能伤害未成年人的人都应立刻举报,真实中咨询师怎么做却是不一定的,因为通常举报就意味着咨询关系破裂,而这是许多咨询师不愿意看到的。我在低收入母亲救助中心工作的同学说,他们从来不报告父母打孩子,要不然过两天母亲就不知道带着孩子跑到哪去了。跑出去孩子可能连饭都吃不上,还不如圈在这里好一些。但轮到独立执业的咨询师,问题就有点复杂了,万一自己知道不报,被别人举报,又没有机构挡着,不就彻底挂了么?我就问我的一个专门收保险公司案例的老师,如果在咨询中来访者谈到自己打了孩子,但咨询师又感觉不适合举报要怎么办?
老师笑笑,说:“这个嘛……如果你听到他提到打孩子,可以马上这么说。‘你知道,根据法律规定,如果我发现你伤害孩子,就必须要向政府举报你。所以……我没听清,你刚才说啥?’”
美国人也是有小聪明的。